消防年检的提出
消防年检的提出是在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第二章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第(三)款[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纪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检查]。实施年检的单位
2011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公布上海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条例中,规定实施检测的单位:第十四条(维修、保养、检测的具体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测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其中,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建筑消防设施,应当依法由专业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对维修、保养、检测服务单位的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此时,上海市检测单位的资质由上海消防协会颁发,检测单位主要的工作是完成建筑消防验收中的竣工验收环节
201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9号发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将维保和检测统一归口消防局管理,将维保和检测和二为一,分为一级和二级临时资质。
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消防维保检测资质。
至此,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社会机构,只要工商注册,并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要求备齐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等,并在消防相关网站注册备案即可。
那么究竟维保和检测是什么关系,又各有哪些特点呢?
维保是个时间段概念,签署的维保合约通常是固定的时间段,在该时间段内对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测试,并对问题予以处理;检测是个时间点概念,检测通常签署的合约是指设备测试的这段时间设备的状态,检测报告主要是对设备合规及功能是否完好给定性说明,不解决问题。
检测中测试的工作,实际在维保的例行保养过程中,都会做到,并且按照整个维保合同周期长度,其实是比检测更加全面。
对于新建工程的竣工检测,重点主要在合规性,不仅包括消防设施,还包括建筑消防部分,这一点上检测覆盖的面要比维保宽泛的多。
应该怎样选择上海消防维保单位呢
- 建议选择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 选择有丰富维护经验和项目经验的公司
- 可以优选为外企提供服务或项目经验的公司
- 可以优选与保险公司合作的维保公司
- 选择有充足备件和技术支持的维保公司